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规定:在疫情防控中,公民应当接受疾控机构、医疗机构的调查、检验、采集样本、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。同时,《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方案》等指南中专门对个人防护的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。
这次疫情中出现的居民瞒报行程等行为,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,也给社会经济造成了较大损失,妨碍了正常的生活、生产秩序。这些教训很深刻,需要认真反思,切实采取措施,避免在今后的疫情防控中再次出现。
主动如实报告
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、出现发热、干咳等症状的人员,要主动就诊并及时主动向社区报告,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,这不仅是保护个人健康,也是守护大家的健康和安全。
服从防疫指挥
在疫情发生地的公民,要服从当地政府、居民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,配合政府采取的封控、隔离、核酸筛查等应急处置措施,尽早发现、隔离可疑传染源,尽快有效控制疫情。
落实防疫措施
普通公众在常态化的情况下,要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,减少人群聚集。不信谣、不传谣、更不能造谣,配合执行好公共场所查验体温、健康码等防疫措施。
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
新冠肺炎属于乙类甲管的法定传染病,适龄无禁忌人群对新冠病毒疫苗要应接尽接,这既是保护群众自身健康的需要,也是守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。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,我们需要快速实现较高的接种覆盖,大家要共同努力来营造“疫情防控人人有责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